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🍑)印发的《支(📼)持创新(😔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🍗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👎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👰)决(📄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💛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🆕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🀄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💈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🥄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🧞)资金方面(🖇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🥝)保险扩大创新药(🎂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🖍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🐤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👃)提出,上(📩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🏒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🖍)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🎈)了医(🕧)保目录,创(🍦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🚂)栋1日在(🍂)政策解(💝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👗)机构。 《若干(🌁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✉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😸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🥘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💹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🎣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✔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🦉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📸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🏾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🈴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🚣)新药(🕸)品目录”(以下(🌅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🎥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🚏)心宇表(👚)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🧜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📯)创新药(🏒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📉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⛲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👝)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🛂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🍪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