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🛁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📬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🍒)好疾病谱(🍕)、临床用药需求(📔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📽)研发需求的(♊)数据产品,支持医(⭐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🗃)、医疗机构等合(🛬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🐣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🤭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🎦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🅿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🅱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📁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🎶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💻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🚝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🔸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🚳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🛥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♓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🚁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⌚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🚭)目录数量、(📘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🍅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🕳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🌭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🚬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🕉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☔)生事件等(🈚)特(🤣)殊情(🖕)况必需的创(💹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🌝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🗽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🖊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😱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💆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🔞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🈶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🐃)付渠道。” (👠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🥏)与医保目录(💴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😚)药目录(🍡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👠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🗳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🔭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🔵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🎞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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