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🌆)卫生健(😀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👋)创新(🖲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😈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🏳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📝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➖)条便(👵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🚲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🎫)、临床用药需求(🏖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⚽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🥊)投资基金等多种(😜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♑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🏯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🗜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🚚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🍠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💱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🛬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🛠),创新(🥒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🎀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👉)进入(🈺)医疗(♑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👡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🎎)立临(🚹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🏩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🍷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🏇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🚃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🕐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🎬)上,按程序将(📉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🐡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🕝)围(🕋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💂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⭐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📸)新药。 (⬇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⏲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👱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🌒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🌯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👣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🎓)康(📹)记者还在发(🐨)布会现(⬅)场获悉,商保(🛶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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