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🚊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🏻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👎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😴)干措施》首条(🐟)便提出“支持医(🐮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🌦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🖨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🚋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🏐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⛱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🚹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🔎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🐕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🏬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🛐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📑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🌮)技(➕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🥀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🗞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📶)此前,即使进(🕯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📷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👍)疗机构(😓)于药(📬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🐴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📀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🧜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👭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🍹))。 《若干措(🍣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🏔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🏳)保支付范围(🤥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🥑),此次文件中(🌭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🔒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🌳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🥡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🌦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🐪)益显著(📯)且超出基本(♑)医(👞)保保障范围的(🛡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🤯)局(🎞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🤜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🐗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🎰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🏷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🚉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🚒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