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😪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🌀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💹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📭)展困境——(😡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🖐)难”,文(🛳)件都一(⏭)一给出解决(🕘)措(💖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🥌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🔶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❤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😊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🉑)励商业健康保(🤵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🐞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🏻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♒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🕉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📈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🚜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⏱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📊)药研发(📡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🗡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🔭)落地(🍎)实施并完善多(🍀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🔬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👵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🚼)药(🎴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🐽)临(😜)床诊疗需求(🍸)和患者合理用药(🏄)权益。 此外(🍓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👂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🔶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🌌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📿)入医保支(👻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📴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🕜)高、临(💰)床价(💰)值大、患(😌)者获益显著且(🔲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😃)医药(🌌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🖕)一步(😖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🕒)新药提供新支付(👯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📂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🔉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🌵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😬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🛋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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