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🍏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🤩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🥥)发布。中新健康(🐊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🧠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🦁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🧗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🥍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🔴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㊗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👑)受理的创新药,企(♉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👟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🌐)绕药(🛫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🏪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⚪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🏈)新药物(🏓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🆚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👄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🚋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🆑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👩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⛅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⛓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🌔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📞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💲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🦊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🐶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🍽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💼)亮点是提(🈂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🕜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🐫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🍀)障范围的创(❓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😝)管理司司长(🕴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🗂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🌮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🎊)超出基本医保承(👷)受力的高价值创(🗻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👄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🚩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🚏)录中的药品是(👟)推荐进入商保(😧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🍚)为不同的产(🆚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🔋)可(🏗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😧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🕘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🏙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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