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🤸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🥅)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👖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📎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💛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😓)临床用药需(🛬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😴)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💣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🙏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🔢)药投资规模。鼓(🐘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➗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🔠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🍑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🤜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🚶)规格、(💊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😻),文件专门(🗂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🤢)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🏳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🌼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♉)使进(🤶)了医(🤲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🈚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🥇)政(🔘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☕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📙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🦅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✂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💺) 此外,不得(⌚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🔂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🌙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🏔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👶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📜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🔅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🎅)商(🏰)保创(⏩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🔌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👑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🍚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🎸)新药目录(🎯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👑)药品是推荐进入(🦄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😉)示,“因为不(🔁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🛐)位(🕟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🚩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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