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📬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🍚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💥)难(🦗)”“进(🥜)院难”“支付(🈶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🚷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🔟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💑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🕶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💱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🌘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💒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🐏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📬)及的主规格、参(🚗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🌠)新药研(⛑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💚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🏞)门联动的支持机(🍱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📓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💗)定点医疗机构(💂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🥠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🈷)。医保目录内谈(⏱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✊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🏂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🏌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🎻)。应对重大公(🎉)共卫生事件(⏯)等(♈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🐉)新(💪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💚)大亮点(📘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📲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🦌)新药目录)。重(🕓)点纳入(👱)创新程度高(🔰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🖨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🐰)管理司(🤹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🔔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🐊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🛋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🛂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🔳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🌃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💜)记者还在发布会(🐧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🧜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🧑)应(🌭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