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🎅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🖋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🥤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⛷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🤗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🤬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🎩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⬛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📎)、(🔎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🏴)发(🛳)管(🧑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🤮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📧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🏉)健康(🏞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⛸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🍠)药研发提供稳(🏡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😩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🙌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💭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🚙)可围绕药品(✴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💻)展(🥐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🏢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🀄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🔺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😩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🥦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🌄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🌋)出,鼓励医保(🎯)定点(🕹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⛓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🌄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🐽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🎇)》提出,定(🏥)期调整优化基(📓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🐐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😥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🆑)纳入(🏛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🙆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👈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😀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🕊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🎫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🕴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🍆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🔑)录(💋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⬛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😅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😪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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