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🌛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🍟)提(😁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📗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🏄)等数据归集和分(📌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📥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🥧)研发方(💢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🌾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💯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🤸)另外,文(🏡)件提出,上(🚳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🏊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🧗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🥓)域(🛑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🖐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🎏)家医保局医保(💌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🥪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🚇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🌂)药占比等为由(🦑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🆒)药(📳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🎤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🔵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🎸)”的(😿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♍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🎄)况必(😚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🍰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😗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🍥)著且超出基本(🚀)医保保(🤪)障范围(👢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🔸)医(🦄)药服务(👈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♏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📧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🚐)药提供新支付渠(🌂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🔫)录与医保目(♉)录同(📐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🐟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💤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🚇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⬇)录中的药品是(⏬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🔺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🤜)品(🙎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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