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♏)的若(🥉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🥀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🏉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⛹)《若(🌶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✒)保数(📡)据用于(⚫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🔁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🍙)需求等数(🍑)据归集和分(✅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⏩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💌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🚲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🏨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🥞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📽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🚌)实施创新药(🖍)物研发国家(🐃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✅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⚾)领(😑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📧)持机(🕚)制。 此前(👄),即(🦂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🌓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😂)临时采(🌪)购绿色通道(🙊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🏤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⛄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🐶)一(🐾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🏿)基础上,按程序(🌱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🆒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🗻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📁)付范围的可行(⏳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🖕)中的一大亮(🕵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🤡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🚓)新(🤡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🤶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🤺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🧀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🛹)报、同步(📦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🏮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💢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🧣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🕺)界在(🗼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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