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☝)发(✖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⬛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📥),对于业界关心(🍐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🎄)一给(⛓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🔠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🥘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🗺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🏎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💮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🚻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🛳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🤖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📠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🛍)大传染(💒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🕒)药、罕(📲)见病等重(🎚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🏛)门(🙅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🏺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🥂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🥔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🧦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🖊)设立临时采购绿(🍌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🕉)用药权益。 此外(⏰),不得以(🈴)医疗机(㊗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🗜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🔸)”限制(即同(🏽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🛀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🚹)目录。应对(🛂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🥑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😂)中的一(⛵)大亮点是提出设(🍗)立“商(✌)业健康保险(🦑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🙄)显著且超(⛰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🥖)发布会(👝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😤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👘)医保承受(🚘)力的(📮)高价值创新(🆒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✋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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