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👍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🤒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🐏)施》(以下简称(🌜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🎄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📯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🆓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🏐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✉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♓)药需(🚩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😐)创(🏍)新药研发需求(🚩)的数(🦀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🍭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💚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🎹)定的长期投资(🌡),培育支持(💗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🗝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👣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🔕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🌾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🎩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🐥)多部门联动的(🥑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🎞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🎅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💠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🛬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🚉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🚇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👤)药纳入(🍦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🏘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🛁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🕓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🛣)床(👦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🏦)障(🏂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🧛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🔸)新药目录(🥐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💏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🔺)付渠道。” (🐙)黄心宇进一步表(🤐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🔶)步调整,程序基(🖼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🥍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🛶)表示,“因为(🐇)不同(🏴)的产品设(🐅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🌩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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