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🕳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🤰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🎲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🧗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🔩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🎂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🎸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✖)持(🗞)医药企(😞)业、科研院(🚱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🆖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🍇)金等多种(🦖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🔮)家(🗾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😑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💃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⛩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🔉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🥠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💫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🌦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🧗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🙀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🐹)励医(🎸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😑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⚪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🎸)需求和患(👃)者合理用药权(🌑)益。 此外(🛷),不得(🎳)以医疗(💴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📉)创新药(🐍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😷)两规”限制(即(🌛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📫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🙁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🚞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💹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🔉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💤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🤩)度高、临床价值(♎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❣)布会(🤷)现场,国家(👃)医保局医药服(🕕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🤴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🥋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😃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🌎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🎍)药目录或同时申(🏛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🏛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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