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💐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🥤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♈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🏰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📟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🍩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🏈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🐒)信息平台,做好疾(⛵)病谱、临(🥡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🕸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❇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⏲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🔗)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🌳)金(🎋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🍇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🖱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🌗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🍺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㊙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👕)善多部门(🔹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🛶)。国家医保局医(〽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🥑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🌛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🌲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😪)于药品目录(🌼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⚓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🌇)得以医疗(🍕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🥞)规”限制(🔖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📨)》提出(📯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🏦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🦆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♋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📮)理司司(👷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🏔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⚡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🚃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🌟)目录与医(👝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😜)医保药品目录、(🎊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🦏)新药(👇)目(💭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🧛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🤢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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