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😬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🥋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🍢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⛅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💳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💃)产品,支持医药(👷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🦈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🔆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💮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🛰)面,文件(🐣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🐴)制。 此前(⏪),即使进了(💲)医(😊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👮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👌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🐂)任务是(🚩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🏂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🏳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🈁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😒)整药品配备或设(💂)立临时采购(👈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💋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📺)药目录数量、(⭐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😄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👂)(即同一通用名(👀)药品只能(🈸)有两(✌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🛣)优化基(📆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🔟)保(🚬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🍱)共卫生事件(✅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☝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🥅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📥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🌤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🌔)基本(🍱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🦕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🙀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🏖)供(🔊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🚟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🦓)目录同时申报、(⬛)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🚬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🐪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👻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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