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🐉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🆖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🌰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🐁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🌌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🏙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🍳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🍷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🎴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🕓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🐄)件提出(📂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💈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👩)。 在统筹推(🌡)动创新药研发方(🥣)面,文件专门提(🔜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✏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🔢)病、儿(😽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💕)域,推动药(🛸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🗝)录,创新(🔩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💲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📮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😬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🍶)目录更(🛎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🙁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🦄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🦊)量、(🌁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🔧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🛠)商保创新(⬆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🦖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🎌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🐩)基本医保药(😘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💼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👛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🕙)程度高、临(🕓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🎯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🌑)理司司(📦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🗿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🈷)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🎤)超出(🗞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😽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🈷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👕)获(🤹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😌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🔓)一样,这(🍷)是市场行为(㊗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📂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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