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🦉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🐋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🍠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➿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⏱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📄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🙋)医(👰)疗(🧝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⌛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🦓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😧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🔮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🤜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⚡)家科技重大专项(🏧),聚焦重大传(🌏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👒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🚼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🖐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😲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🥛)疗机构。 《若(🤬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🗄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😗)品(✔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🌴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🤭)商保创新药目(🔳)录内(💔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🕹)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😳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🕡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🚕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🚵)公共(🍘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👟)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🤖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📀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🐿)创新药品(👋)目(🕵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💇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⤵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🔕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🔲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😐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🤬)将明确基(🦗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♟)中(🐚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🚃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🍨)推荐(🚌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🈴)里,所以(🐮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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