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👚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💝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🚖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🎵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🕚)信息平(🗃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⏯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📉)研发方向(🥂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🚽)升创新效率。 (🍨) 在资金方(👶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🌼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📑)定的(🚊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📋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〽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😙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🏛)创新药研发(🎩)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🧤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😰)性病、儿童用药(🏬)、罕见病(😨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🎆)善多部门联动的(📝)支持机制。 (📲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🥗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🎗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🍷)创(🔙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🍗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😏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🤑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🚦)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🤔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🥥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🐅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📥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🚦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🎗)的创新(🆒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🎶)可(🎄)行路径。 另外(🕐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💱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👏)创(📱)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😺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⭕)点纳入创新程(🛎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💛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🚌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🚸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🤕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🐻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🥠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🔫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🔒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🐨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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