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🥄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🚤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🌹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🥒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🚄),做好疾病谱(⏯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💈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📀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💒)。鼓励商业(💬)健康保(🍕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⤴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🕛)的耐心资本。 (🔦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🕗)部门与企业可(👪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🚝)涉及的主规格(🐳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🛌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🀄)专项,聚焦重(👀)大传染(📟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🌂)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🌿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🔕) 此前,即使进了(🔤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🥈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🔈) 《若干(🐭)措施》提(🔦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🥥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😝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🥘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🥘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💫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🦉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🛬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🌫) 另(🍔)外(😐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🏞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🤹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🔁)医保局医(🛁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🦐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✉)保障边(🌖)界,为(🎷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🏧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🤑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🐋)报纳(👉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🦄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🧢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👯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🍮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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