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🐪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📵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🥓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🧒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💥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💶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🗓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🔜)新药研发需求(🧕)的(😕)数据(🤰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🎳)线,提升创新(📍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🌺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🤢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🏄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🧒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🌓)监管部门受理的(😶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🏘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🚜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🍩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🛁)专项,聚(🏵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🌟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💖)策解读发布会(📻)上强调,首要任(🕌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🐝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⏹)目录更新公(➰)布后3个月(📃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🎷)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🛩)医疗机(🍬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🚜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🚵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✌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🌾)药品只能(📲)有两个规格的(🦒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🍺)基本医(🔙)保药(💴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🦁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🧝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😅)医(🎿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🥟)创(🆒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🕹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🐯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🔐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🅿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😵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🤡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💌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🈷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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