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🥦)医保局、国家(🧤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🕎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😤),对(🗒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🐀)出解决措施(🖇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🥒)谱、临床用药(🐶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✋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🐏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🥇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🤱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🧦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⬇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⛳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🚨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⛎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🎿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😂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🚶)、儿童用药、(🐤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♑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💀)保目录(✍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🕗)。国(🐾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🚄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👒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🙍)或(🛸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👌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🔦)药配备使(🧑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🍂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🌝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⌛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🕡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🚬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👩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🔤)床价值大、患(🍺)者获(⌚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🔴)医(🔙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🏇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🆓)的第一步。该(📶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🚫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🖼)家医保局(😊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🔋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📞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💅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📅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🍘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🔘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👫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🐍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😼)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