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💮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🎱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🎵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📽)新药(🗳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🥅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🚇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🐩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👆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😘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🀄)新药投资基金(🐒)等多种方式(🆎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🛏)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🦌)创新药的耐(🔉)心资本。 (🌡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🦆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💈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🥅)。 (🎢)在统(🖲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📛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🌦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🤟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✔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🌏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🌮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🅾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💲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🏢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🦔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🥟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🍁)此外(📨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💂)和商(🌫)保创(🥒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🍽)有两个规格的限(🔔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😓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👌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🚨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😰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🌥)时纳入医保支(🥅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🔖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🏏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🔒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🐰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🛑)。该目录(😾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🧠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🐝)示,“国家(🧘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👐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🎆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🤙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📱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🐚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👌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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