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🍇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⏺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🤫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🦁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⛏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🏎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🌍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🥢)好(🍦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🌜)据产品(🍭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⚡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🏚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💜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🧡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🐟)新药,企业可(🤭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🤺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🛴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👢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📿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🕒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🎧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🧜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📬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🚡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🏪)临床诊疗需求和(😤)患者合理(🥨)用药权益。 (✖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➖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🌓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🍝)药,可(🐻)商(🎒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♏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🍔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🍀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😹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😫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🔙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🚜) 黄心宇(⏸)进(🥠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🐛)自主(❣)申报纳入医(✋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📽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🗯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🚠)推荐(🐂)进入商保,并(😐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🆗)关负责人(🌧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📨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⬜)是推荐,而且价(😾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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