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🔭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👄)到,对于业界(⛪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🤝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🏩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🤪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🧕)机构等(😡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🥙)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🃏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✒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⏮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👃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🌤)可围绕药品目录(🏃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🍪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🕋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💾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🔅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💯)创(🔮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📘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🎇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🥪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🐓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💾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💝)品只能有两(⏪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🍿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✂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🧚)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🔛)中的(🎾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🔖)保险创新药(⛄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🚥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🈂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🏍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😡)健(👍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🕤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📭)保局计划实现(📢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😝)整,程序基(😵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🚇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🚠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😰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📹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📗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🐦)样,这是(🚶)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📬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🍲)荐(🎌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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