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🎧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🧚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🌃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🕒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🐑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🎪)据归集和(❎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⚾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🚁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🌳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😇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🎺)金等多(🔽)种方式,为创新(🤥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😖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🌬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🎴)入涉及的(👍)主规格、参照药(😆)、支付范(🍈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🍆)创新药(🏭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🧦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🍡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🎈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🤲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🔰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🦒)”环节。国家(🎎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🚥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⛓)疗机(💜)构于药(🥢)品目录更新公(🏽)布后3个月(🚯)内召(👗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🎾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🤧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🖨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❇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🤢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🚡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👜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👥)。 另外,此次(📋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🖲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🏖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🥍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🐺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😙)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💦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👅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🙁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⚽)进一步表(🔟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⏹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🔜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🥑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🏛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🖤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⚫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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