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🛒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🎆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🖖)提(👒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🐮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❇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📺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🔳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🏛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📢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🎫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🌔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🕊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👋)耐心资本。 (🐼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📎)企业可围绕药品(🌯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💀)围等开展(🎥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🌾)童用药、罕见(📈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🏡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🎶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🌅)强调(🗞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💉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🔼)医保定点(🔨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❓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🐊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🏮)以医疗机构用(🥠)药目录数(🦑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👏)用。医保(🥒)目录内谈判(📻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🥧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⏬)合(👸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👆)亮点是提出(😴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👟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🚬)医(🎂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♑)全多层(🥌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💵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👉)新药(😑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✳)进一(🥩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🦋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🎶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🐐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🐎)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🎍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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