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🌀)的《支持(🚡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😺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👻)措施》)对外发(📽)布。中新健康注(👈)意到,对(👅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🐇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🆘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⛑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💪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🐣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🎷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😘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🥫)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🏽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🌍)支付(🤬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🧙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🥘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🥛)部(🙎)门联动的(🚩)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🤢),即(🍪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🙁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💴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🌩)在政(🐝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🕥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🤮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🕖)临时采购(🔆)绿(🥦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🧡)和患者(🔟)合理用药权(🕞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♈)两个(😤)规格的限(😜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🕷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⛴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🐕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🍥)研究临时纳入医(👑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🏝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🤜),“商保创(🕚)新药目录(🌘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🏐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🏼)与(🖕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🐁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🏰)录中的药品是推(🛌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😳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🚍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👀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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