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👍)保局(🎙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⛎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🥍),对于业(💥)界关心的创新(🔕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🔃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🥇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🚅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🧥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✅)研发需(🤐)求的数据(⛵)产品,支持医药(😹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🛎)方向、布局研(🦅)发管线,提(👀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🅱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🐓)险扩大创新(👬)药投资规模(❓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🎼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📟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⏫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🍔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🙃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🏊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🎾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📬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⛴) 此前,即使进了(👢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🛶)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🎉)在政策解读(🖖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🍵),鼓励医保定点(📱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👽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🍟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🕘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💷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🤩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🐶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🤸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🚚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🗂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🎍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🎮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🌑)大(📩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🔯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🏄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🍚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💣)保(🐫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🙂)道。” 黄心宇(🐁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🎻),企业可以(🅱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🛤)录或同(👚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🚁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🙄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🔎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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