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💝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🥅)《若(🥤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🌠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💥)件都(🏕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🤠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🎆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🚖)归集(📁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🐨)科(🦎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😟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🧟)资,培育(🏝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♓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🔥)药(🙌),企(😇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✅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🔋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🤫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👢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👯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🔮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🎋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🥤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⬛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🙈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🍇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📊)会(🤭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🎮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😸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🌸)目录数(😵)量、药占比等(🧖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😤)特殊情况必(🖊)需的(💨)创新药,可商有(✒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🆔)提出(✉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🔺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🐖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🕌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🍋)保(😐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😛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🍶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🏊)价值创新药(🅱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🍺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🍄)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🔶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🌏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👣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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