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🐂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🎃)保(🤺)信息平(⛩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🚐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❇)院所(♓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🙏)定研发方向(💥)、布局(🏻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✝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📗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🎲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🐝)监管部门受理(😃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⛑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💑)展交流。 (🍷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🎋)发国家科技(🚺)重大(📇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🚠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🏽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🔄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🛡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😕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🍓)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🤔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🌞)床(🥄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🗂)用。医保目录内(🐸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🐅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🏎)“保(⛏)基本(🍲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👆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💕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✒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⛹)超出基本医保(🦍)保障范(🆕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🌫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🍵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🤐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🈷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🌵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💬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⏫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🎹)定位可能(👷)不(🧙)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🥥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🍙)是(👓)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🏭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