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❓)生健康委(🛌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🔛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🕹)便提出“支持(🤜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😝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🏭)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💶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🦃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🐑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🈂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👧)的耐心(🌽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🍱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🥄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⛅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👔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🏘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😍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👽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🍉)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🈴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🐐)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🍓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🤵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👉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🌏)用(🧐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👏)创新药配备使(🏙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🏘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💻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🌬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🤚)药纳入医(🚴)保目录。应对(🌨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🕦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🤦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🔭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🔐)超出基本医(✔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🏀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🥃)多(🧦)层次用(💚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🐅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🏥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🤢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🥡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🐳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🎇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🕷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🐳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🛂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🌽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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