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🆒)新药(🍭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🚅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♌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👛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😼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😶)的医保(🥃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🚁)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🌼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⏳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✳)创新效率。 (⏲)在资金(♟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⛪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🕦)资规模(🧟)。鼓(🎉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🏪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😛)等多种方式,为(📎)创新药(🎅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⏭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👾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😠)部(🌟)门(🌜)给予点对(📷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👇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📏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❎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🥓)中(🔑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📫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🏇)药品(🌐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🌫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🕦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😾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😑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🎾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🕓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🍰) 另外,此次文件(😶)中(🥫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🔔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⬅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⭐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🐃)现场(👧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🏑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📂)体系的第一(🎒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👂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🍷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😗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🕖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🛀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💉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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