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🗺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🙁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🛌),文件(🚤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📐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💞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🌺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💒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🏎)申请医保部(🕶)门(✈)给予(😟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🎒)门与企业可围(🐂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🛏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👂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🈶),聚(🗺)焦重(😱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🛩)药(🗓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📙)机制。 (💍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⛱)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🎑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🏥)医保(🐓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🌳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🔥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🗽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🕒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🛏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🚝)用名药品只(🗻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🙇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🐼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🔈)的创新药纳入(🗑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👧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🕤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🦍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🛵)多层次用药保(📽)障体系的第一(🍸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🏧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🔒)高价(🕳)值创新药提(🀄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🕸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💹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🌖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🥍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💰)家医保局相关负(🔬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🍹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😴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♍)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🥝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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