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🎰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🕚)持创新药高质(🏹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🐅)简称《若(🏙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🦄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🏌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🔅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📈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⏱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🚸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🚂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✔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🍾)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😿)提到组织实施创(🎉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🚓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⏰)、高(⛸)发重大慢(🙏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🍬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🏟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🕐)持机制(✍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📷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🔉)策(👑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📨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🏕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🎴)内召开药(🎵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🔇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⛸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📉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⚫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🤱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🕞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🥢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🅾)新药品(🎦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🍔)大、(📤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🏓)服务管理(💉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👖)药保障体系(💡)的(📡)第一步(🌸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⏹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🚜)出基本医保承受(🐼)力的高价(🥤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📴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🎉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🚤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💭)中新健康(⛷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😥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🆕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👦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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