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🚪)印发(🎚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🉐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🔂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💗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👷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👘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✳)提到要依托全国(♍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🛳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🏔)药研发需求(👇)的数据产(🍧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🐅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🤰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💙)药(🥗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⤵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😭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❌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🚉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🎌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🤗)予点对点政策(🎍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🐫)动创新药研发(🥪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👦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🏾)解读发布会上强(⏳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🎉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🥖)时调整药品配备(🍛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🥃)用药目录数(🗝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🤘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📧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✔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🏅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🍮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😍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🧔)纳入创新(🖖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✍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👵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🍔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🎶)支(🕦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🏐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🍐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🍗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🚋)药目录中(👰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👅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♿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🌈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🦁)应该也(🏆)是协(📣)商价(🔈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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