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🛷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🚅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💑)解决措施(😾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🐝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🕎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💺)保信(👁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🔸)研发需求的数(🐑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🆚)医疗(🧡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📝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🍚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🕖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🚻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🚑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🌑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🐣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🔏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📧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🐼)多部门联(🔻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😌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🥑)疗机(📀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⛄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🏃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🙀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🤨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✒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👡)必需的(🗒)创新药,可商(🏭)有关部(🐮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🕊)品(🐡)目录”(以(🤫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🥡)纳入(🏤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🏓)司司长(🔛)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🚲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🤵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😉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☔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🌮)划实现(🙀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⚓)同步(🔙)调(🐹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🙋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👦)健康记者(🍊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📬)的药(💖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〰)边界(😩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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