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🏴)卫(🚹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🧜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🤭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📁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🔵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🔸)“支持(🍾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🗨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🚍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🦀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🍘)理确定研发(㊙)方向、布局研发(🔃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🤘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📗)。 另外,文件(🥔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🌒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🚃)步申请医(📍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🎪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🈲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🐫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⛲)流。 在(😬)统筹(🗡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🧗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🏣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👐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🖕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🌼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📂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🍑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🎮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🛥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🤷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🌐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🗜)大亮点是提出设(🆗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🏦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🧙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🦏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🎱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👐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💭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💤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🚖)新(🤟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🎯)局计划实现商(😽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🅱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📆)保药(🐀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😀)。” 中(👖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⤵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🎆)药品(💐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🏎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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