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💣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🙇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🚛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🕎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🚫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🌶)施》首条(👖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🙊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🐅)据归集和(🚅)分(🎶)析,开发适配(👵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⛑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🌦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👅)健康保险扩大创(🤙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🔘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🍅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🏁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🍱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🏅)、罕见病等重(🌀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🏏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🤵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🤱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🚯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🆗)调,首(⛄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🈷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🦕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🌫)患者合理用药(💩)权益。 (🎏)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🌡)机构用药目录(🖋)数量(⛎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🐵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⏸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🍑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🚞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🤵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🕳)中的一大亮点(🈂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🐙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🍯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🧤)且超出基本医(🌔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🌸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🚆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💙)药提(🤬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💗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👽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🈴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💤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💊)保创(✝)新药(🈶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🔇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🐻)不一样,这是(😥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