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🔢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🖼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🕚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💗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🚍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🐗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⭐)的医(🍾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✨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♌)合理确定研发方(🎠)向、布局(🐢)研发管线(😉)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🛃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❕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👚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🤨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😷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🐟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😭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👹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🙀)药物研发相(🥛)关任务落地(⭕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🤮)保中心(🧛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🏘)解读发(🥥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📈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😾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🤒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🐺)色通道,保(🤵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🌝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🦔)影响创新药配备(🍝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🛍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🥎)一通用名药品只(⭕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🕔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🍵)合条件的创(🚈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🥚)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📯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✝)路径(🔓)。 另外(➕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🍝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⏫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⛏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👲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🍏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🚨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🎥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🍣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🈴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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