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🌓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🆑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🗄)到要依托全国统(🈁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🏝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❌)研发(👮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🔶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🐝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📒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🕙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😝)新药(🤯)的(🌬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🎀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😈)家药品监管部门(🐥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🈺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✖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🍺)务落地实施(🍰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🏺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😫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🌽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👍)机构。 《若(🎎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🎢)3个(❕)月内召(🏨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🚡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🌋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🚢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😱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🎽)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🤙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🐛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😛)保目录。应对重(🕣)大公共(🌆)卫生事(💣)件等特(😑)殊情况必需(📫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🅱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➗)大、患者(🕎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🌐)药服务(🚛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🥚)第一步。该目录(🙄)将明确(🍝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😊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✌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🤽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🧚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🗒)进入商保,并不(🐜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⏸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♒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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