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🐰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🔬)外发布(🔞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🦃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🎻)施(🏧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🥄)于创新(🕵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🔵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🕯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🐗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⭐)局研发管线(🕥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🕐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🎻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📌)药的耐心资(👂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🌟)品监管(📯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👦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🙃)业可围(📠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🎾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🎆)面,文(😲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🦑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🎄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🤝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🌄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🔻)主任(👩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⚽)于药品目录更(🕷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🤝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🥇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😥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💀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💊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🏸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📵)大亮点是(🏯)提出设(👓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🛩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🌁)服务(⛅)管理(🧕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🥅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🕢)目录与医保目(🏻)录同时申报(📫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🚵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🐱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🧒)品设(😙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🔸)不一样,这是市场(⛰)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🎓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♈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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