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🚱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🤐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🚁)保数(🎠)据用于创新药研(🎴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🖲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🤣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🌁)配创新(😰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🚳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😒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🥌)商业健康保险(🐕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🐨)保(🕗)险公司通过(🏦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👸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🐩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🧑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🚟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🔖)用药、罕见(📱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⛲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👶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🌇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🚬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✝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🏯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📟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😔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🌧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🙋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🍴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🏯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🎬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🍀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💩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😂)录是健全多层次(❔)用药(✳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📇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✍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🍕)划实现商保(💿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🏾)一致(🐶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🍻)保药品目(🍛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🐡),商保创新药目(👩)录(🧢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👞)是“强制(🚴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💶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💹),这是市场行(🐨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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