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🦂)家卫生健康(🐴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✍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🔘)新药研发(🌍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🕛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🌳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🐫)发管线(🛁)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🕥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🐥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📠)创新药(✔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🈷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🥁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🌥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🏀)入涉及的主规(🗼)格、参照药、支(👣)付范围等开展(🛀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🌩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🍐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🏣)关(📵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🚲)门联动的支(📷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🌸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📸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🕦)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🧚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🥁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👺),保障临床(🥔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👕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🧕)使用。医保目录(🌒)内谈判药品和商(🌤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🔺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🤬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🥒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✊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🤛)家医保(🔤)局医药服务管理(🛸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✒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😰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👿)保障边界,为超(🌹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🗂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♌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🕢)一致,企业(⭕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🍍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🏗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🔻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🚵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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