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😷)高质量发(🈺)展(🏨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🔯)干措(😓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🔔)床用药(📚)需(🍭)求等数(🐊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🏳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🛋)金方面(🔘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🎡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🐅)件(🖕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🦐)入涉(🛌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🏾)交流。 (🎃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🧖)面(🌍),文件专(🏵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🍇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🧠)病等(💙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🥛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👔)使进了医保目(🆒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🗃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🍨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🥣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👶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🌳)或设立(🖨)临时采(🥄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🚷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🚄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🤬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💼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🛺)的可行路(🔘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🎵)一大亮(🕑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🐾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🏳)度高、(🍙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📍)发布(🏺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🚾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🚵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🙍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🐲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❣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👿)业可以自主申(💈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🏴)是推荐(🈶)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🏾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🗺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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