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🥀) 7月1日,国(💮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📖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😆)境——(🙉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🥠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🚷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💵)需求等数据归(☝)集和分析(😍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🛷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🚭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🛰)药投资规模(🐞)。鼓励商(🚜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🍯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😥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😰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💧)给予(🍪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🥐)参照药(🚔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🚻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🌈)多部门联动(📣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🚮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🍕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🍻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🍆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🕹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Ⓜ)个规(🆔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✳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⚽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💩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🌽)纳(🎰)入创新程(🌕)度高、临(🎂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🕕)保障范(📶)围的创新药。 (🖕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⏹)健全多层次用(🔽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🐾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🙉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🔔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📈),程序基本一(⚽)致,企业(🎆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🕠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🔡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♟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🍈)关(📘)负责人(🔤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⬜)推荐,而(🖊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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