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🍅)康委(🛀)印发的(🗓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🏟)药企(📇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🍓)干措(🚪)施》首条便提(🥂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💔)统一的医(⏪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👸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🚈)医药企业、科(🤡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🛷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🐬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🕐)药品监管部门(😎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🐺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📵)物(👶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🤙)大传染病、高发(🕹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🕺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🔀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🌰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🕙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🐔)门(🎼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👸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🐹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⚪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🈷)机构于(🥘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🌡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⤴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🌜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🍡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🌬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🔞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😻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🐟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🏐)保创新药(💃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😠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📿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🍓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🔽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🗼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🕣)入医保药品目(🍪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🌋) 中新健康记(🌩)者还(🏨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🏺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🚧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💄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🤺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🚨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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