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🏾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🕜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🌑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🚎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🌈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😡)理确定(🌓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🎵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😜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🍲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🛫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🎻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🚳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🍥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🥜)常卡在医院(🚢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💲)心副主任(🌫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🙈)发布会上(🕯)强调,首要任(💵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💴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🈷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😑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⛺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😠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⤵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🧐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🐯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💏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💊)殊情况必需的(👴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🌶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🛒)路(🧛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🎞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🍫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🐃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🎂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🛩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📡)第(🤒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🌂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💾)提供新支付渠(😘)道。” 黄心宇(😹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💙)整(🥔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🎊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🤜)品设计的时(🔃)候(🎤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🚍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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