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👊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💘)界关(⛪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🆚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🏣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😤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🤱)析(🎵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🚲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🥧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🙋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👿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🗡)投资,培(🦒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🥞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🔉)药品监管部门(😌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⏩)门与企(🎁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🧗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🐦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📮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🎾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🏝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🔉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🔠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📞)医(🤥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🐢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🚳)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👘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🦊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🌸)目(🐍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😟)保(🚎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🗼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✔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⛩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⏳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🌁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🎙)健全(📉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🤖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😨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🛑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⛎)致(🛡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🌗)、(🗽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🎃)时(🤲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💤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🙆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👞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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