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🎙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📻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🚈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🖥)研发”。具(👬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👝)集(🆗)和分析,开发适(🚒)配创新药研(🚻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🍫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⚽)发方(🥔)向、布局研发管(🚏)线(🐪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🎮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🍚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🔎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📅)保部(📺)门给(😟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🏫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🚹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🚣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➕)药、罕见(⏹)病等(🎗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🕷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🏄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🛃)医(🏾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💃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🔤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🕹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🎆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🚗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⛱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🏎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📍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😦)对重大公共卫(🧐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💮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🚩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😌)目录(🐳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⏩)值大(♌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🎯)围(🤚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🈂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🥑)本医保保障边(📣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🚳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🔎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💮),商保创新药(🀄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😏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🥞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🃏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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